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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局的主要职责
1、编制本地中长期财政规划及年度预决算(草案)负责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。
2、负责对国民经济进行综合、协调、管理、监督、组织财政收入,安排财政支出,及时报告财政收支情况。
3、负责有关财政、财务管理政策、法令、法规的宣传,制定必要的执行措施。
4、负责行政机关、国营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。
5、负责财政系统人员业务培训工作。 6、组织财税信息,工业财务与成本信息以及有关信息的收集、处理分析工作,为本地宏观决策提供科学、准确的数据。
7、归口管理国有资产工作。
8、负责本地会计管理工作,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。
9、负责管理和审批专项控购商品,控制集团消费。
10、负责组织经常性和年度的税收、财务、物价检查工作,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违纪问题的处理工作。
11、负责财政信用、国债推销和财政监督、监察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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