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环保局的主要职责
1、依法实施对自然环境的监测;
2、污染源调查和防治;
3、依法保护江河、湖泊、水库和地下水的质量、 保护森林、抑制自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,改善环境质量;
4、环保经济管理; 5、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知识及法律、法规,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;
6、会同有关部门对旗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,制定环境保护规划,搞好生态环境建设;
7、对新、改、扩的建设项目的环境条件进行审批;
8、乡镇企业污染源的调查治理;
9、环境情况统计报表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