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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业局的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森林法规,条例,兼顾生态、社会、经济效益,制定本地区林业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2、组织指导本地区植树造林,国土绿化和各林种基地工程项目建设,特别要抓好林果加工企业所需原材料的基地建设。
3、负责林政资源、林业公安工作,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,检查监督森林采伐限额。
4、负责森林防火,森林植物检疫、病虫害防治工作,保护本地区野生动、植物资源。管理以森林植物和动物为主的自然保护区。
5、负责本地区国营林场(圃)的全面管理,并对各类林业专用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、监督和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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