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  事  局

 

    1、负责监督、检查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

的有关人事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。

    2、负责国家公务员的吸收、录用、任免、奖惩

和工人录用。

    3、负责组织各类人才流动,执行鼓励人才流动

的政策,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。做好干部队

伍的结构调整工作。

    4、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分配、军转干部的接收安

置工作。

    5、负责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福利

工作,并对企业工资实行宏观管理。

    6、负责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离退休、退职

工作。

    7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专业职称评审工作。

    8、承办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统一管理

本地机构编制、领导职数业务。

    9、负责拟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及其职

能调整意见,并负责组织实施、监督和检查。

    10、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编制与工资的统一

管理工作和机构编制统计工作。

    11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党政群机关、企

事业单位因工伤亡职工的签定工作。

    12、负责干部的教育及培训工作。

    13、负责本地区人事档案管理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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