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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 事 局
1、负责监督、检查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的有关人事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。 2、负责国家公务员的吸收、录用、任免、奖惩 和工人录用。 3、负责组织各类人才流动,执行鼓励人才流动 的政策,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。做好干部队 伍的结构调整工作。 4、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分配、军转干部的接收安 置工作。 5、负责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福利 工作,并对企业工资实行宏观管理。 6、负责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离退休、退职 工作。 7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专业职称评审工作。 8、承办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统一管理 本地机构编制、领导职数业务。 9、负责拟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及其职 能调整意见,并负责组织实施、监督和检查。 10、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编制与工资的统一 管理工作和机构编制统计工作。 11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党政群机关、企 事业单位因工伤亡职工的签定工作。 12、负责干部的教育及培训工作。 13、负责本地区人事档案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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