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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局的主要职责
1、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地统计工作,检查监督《统计法》的实施。
2、负责本地城乡有关经济指标,计算验证评估; 掌握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,按时反映本地经济运行信息,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或分析见解。
3、负责本地统计网络建设、收集、整理、提供基本统计资料。
4、负责对国民经济、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,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,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。
负责管理城市和农村抽样调查工作,定期向上级报递国民经济各项统计表,发布社会经济公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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